橋工發[2007]19號
關于轉發《企業工會工作條例》的通知
集團各單位工會:
現將全國總工會《企業工會工作條例》轉發給你們,請結合本單位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
二00七年四月十日
主題詞:轉發 工會工作 條例 通知
中鐵大橋局集團公司工會 2007年4月10日印發
總工發 [2004]31號
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各種所有制企業、
事業單位及機關勞務工加入工會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總工會,各全國產業工會,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會聯合會,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,全總各部門、各直屬單位:
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,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和機關的勞務工大量增加,他們已經成為我國職工隊伍的新成員,是工會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的重點。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,大部分勞務工沒有組織到工會組織中來。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工會十四大精神,按照全總十四屆三次主席團(擴大)會議提出的“組織起來,切實維權”的工作要求,最廣泛地把廣大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,根據《工會法》、《中國工會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現對組織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依法組織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組織的重要性
各級工會組織要站在全黨全國工作大局的高度,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。要堅持“哪里有職工,哪里就要建立工會組織”的原則,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,把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組織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,最大限度地把這部分勞務工組織到工會中來,為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。
二、積極探索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的組織形式
各級工會組織要積極探索把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組織到工會中來的組織形式和組建方式。凡在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從業,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(含事實勞動關系)的勞務工,不論戶籍關系在哪里、用工形式如何、就業時間長短,都要依法把他們組織到工會中來。
勞務工與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,由用人單位工會將他們組織到工會中來,其會籍由用人單位工會管理。
勞務工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且勞務公司已經成立工會的,勞務工可參加其工會組織,并由勞務公司工會把這部分勞務工會籍關系轉接到用工單位,委托用工單位工會代管。勞務公司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,用工單位工會要依據事實勞動關系,吸收勞務工加入工會組織。
跨省勞務輸出地(單位)工會已把勞務工組織到工會的,由輸出地(單位)工會向用工單位轉接會員組織關系。
三、切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的組織領導
各級工會組織要積極主動向黨委匯報,向政府(行政)及有關部門通報勞務工入會的情況,形成共識和工作合力,共同解決勞務工入會中的難點問題,為他們加入工會創造條件。中央和國家機關、省級機關工會要起示范帶頭作用,盡快把本單位勞務工組織到工會中來。
要做好各種所有制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組織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,針對企業、事業單位及機關不同用工形式,實行分類指導,總結典型經驗,推動勞務工加入工會工作的開展。要切實加強會員會籍管理,建立統計通報制度,各地統計職工入會率必須把勞務工包括在內。
要依法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。勞務工在用人單位加入工會的,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撥繳工會經費;在勞務公司加入工會的,由勞務公司撥繳工會經費,其工會經費的留成部分可依據會員開展活動的具體情況,由勞務公司工會與用工單位工會雙方協商使用。
2004年8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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